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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此风不杀,何以扬警威!交通肇事逃逸不可取!

    信息发布者:wanglongping
    2016-12-05 12:35:55   转载

    【案由】2016年12月3日傍晚18时30分许,在芦溪县金鹰南路芦溪二小路段,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车与行人相撞交通事故。行人王某(女,68岁)被撞成重伤,电动车驾驶员没有停车报警、抢救伤者,而是驾车逃离了现场。目前,伤者正在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,生命垂危,医药费无着落。

    经过侦查,芦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己掌握肇事者及车辆基本特征(附照片),为加快案件侦破,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:

    就是这个人

    (再来一张近的!)

    凡有知情人提供举报线索并帮助破案者,奖励人民币5000-10000元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

    “悬赏”只是加快案件侦破的一种手段,公安机关正在就此案进行缜密的侦办。奉劝肇事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及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,争取宽大处理!

    同时,在这里也提醒和告诫广大驾驶员:驾驶机动车(包括摩托车)一定要购置必要的保险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要立即停车报警、积极抢救伤者,千万不要肇事逃逸!否则,法网恢恢、疏而不漏,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良心的遣责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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